每年5月是申報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的月份,各位大大包含本人在內,雖然賺錢不多卻都要納稅,誠實納稅是國民的義務啊!好累!

  財政部每年都會公佈下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下面就105年5月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相關數據說明如下:

  1.免稅額:與103年度相同,每人全年85,000元,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每人每年127,500元。

  2.標準扣除額:自79,000元調高為90,000元。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90,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80,000元。

  3.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額分別自108,000元調高為128,000元。

  4.課稅級距,新增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的級距,各級距金額及累進稅率如下:
   ﹙一﹚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520,000元以下者,課徵5%。
   ﹙二﹚超過520,000元至1,170,000元者,課徵26,000元,加超過520,000元部分之12%。
   ﹙三﹚超過1,170,000元至2,350,000元者,課徵104,000元,加超過1,170,000元部分之20%。
   ﹙四﹚超過2,350,000元至4,40,000元者,課徵340,000元,加超過2,350,000元部分之30%。
   ﹙五﹚超過4,40,000元,至10,000,000元者,課徵955,000元,加超過4,400,000元部分之40%。
   ﹙六﹚超過10,000,000元者,課徵3,195,000元,加超過10,000,000元部分之45%。

ps:104年曾出售房屋的人請記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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