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是申報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的月份,各位大大包含本人在內,雖然賺錢不多卻都要納稅,誠實納稅是國民的義務啊!好累!
財政部每年都會公佈下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下面就105年5月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相關數據說明如下:
1.免稅額:與103年度相同,每人全年85,000元,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每人每年127,500元。
2.標準扣除額:自79,000元調高為90,000元。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90,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80,000元。
3.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額分別自108,000元調高為128,000元。
4.課稅級距,新增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的級距,各級距金額及累進稅率如下:
﹙一﹚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520,000元以下者,課徵5%。
﹙二﹚超過520,000元至1,170,000元者,課徵26,000元,加超過520,000元部分之12%。
﹙三﹚超過1,170,000元至2,350,000元者,課徵104,000元,加超過1,170,000元部分之20%。
﹙四﹚超過2,350,000元至4,40,000元者,課徵340,000元,加超過2,350,000元部分之30%。
﹙五﹚超過4,40,000元,至10,000,000元者,課徵955,000元,加超過4,400,000元部分之40%。
﹙六﹚超過10,000,000元者,課徵3,195,000元,加超過10,000,000元部分之45%。
ps:104年曾出售房屋的人請記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喔!